各有关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为加强呼和浩特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管理,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号令)和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结合呼和浩特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设计单位应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地方标准以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对于设计深度不足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照不合格设计文件处理。三、建筑内部装修是建筑工程的必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完整行,避免缺项漏项,各设计单位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表达内部装修构造做法内容,用于一次施工,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在表上填写相应内容和做法或代号。如需二次专项装修的文件中应注明另行专项设计(住宅除外)。对于需进行专项室内装修的项目,如:宾馆、夜总会、酒吧等建筑应另行委托二次室内装修,并按照内部装修办理施工许可和消防审验手续。对原建筑、结构和设备以及电气设计有涉及安全的改动时,应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文件。2020年8月18日
各有关单位:现将转发自治区住建厅《关于申报2020年下半年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内建标[2020]141号)转发给你们,要求你们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项目申报工作,于2020年8月25日前将申报项目报呼和浩特市住建局标准定额科,联系人:何建军0471-6321383附件: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2020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内建标[2020]141号)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为了进一步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结合近期群众投诉的实际情况,现就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收取代办服务费事宜通知如下:一、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时不得收取任何服务费用。二、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强制商品房买受人委托中介机构或向商品房买受人推荐中介机构代办不动产登记手续。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办理商品房不动产登记手续外包给中介机构的,代办服务费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禁止将服务费用转嫁给商品房买受人。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受其委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承担监督职责,受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向商品房买受人违规收取代办服务费的,一律由开发企业负责,追究开发企业的责任。五、违反本通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依法进行处置,并记入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特此通知2020年7月17日
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现将《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务”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6月22日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务”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全局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切实履行“三务”公开责任,推进“三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经研究制定《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公开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成立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张玮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杨来宾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海雁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杨万邦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峰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宏军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军党组成员、副局长程重重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军调研员刘永学副调研员李晓莉副调研员曾炎副调研员成员:何存总工程师艾强机关党委负责人张慧龙办公室副主任谭志飞人事科科长特奔沙法规科科长高崑财务科科长张世东住房保障科副科长赵利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储学文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常洪海住房公积金监管科科长杨祥标准定额科科长白连臣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陈刚城市建设科科长石颜博城市管理科科长董雨军村镇建设科长王志勇建筑节能与科技科科长赵惠敏信访科科长张青市政工程管理局局长郭全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孙敬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马晓谞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李晓波市房地产开发监督管理中心书记郭晓华市房地产产权交易中心主任任海军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郭学田市建筑企业管理站站长杨建军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孔海平市建委供暖处主任王婧市城建档案馆馆长刘布和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刘嵘市城建培训中心主任韩佳彤市政工程技术服务中心主任田云峰市建安工程劳保费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安毅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张计锁市劳务市场建设劳务站站长韩延市建设工程施工审图中心主任荣耀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理建设办公室李文占机关事务中心主任吴慧琴呼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云万里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经营处处长田海清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郑茂强市房屋安全管理鉴定中心主任陈亚嵘市房地产信息中心主任卢彦斌局咨询诉中心主任满宏市散装水泥办主任陈云飞呼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郭世龙内蒙古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邵伟中房集团呼市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刘秀清呼市燃气热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党务公开工作组、政务公开工作组和财务公开工作组。(一)党务公开工作组组长:张玮成员:机关党委、局属党支部(总支)负责人党务公开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按照《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对党务公开内容审核把关,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艾强兼任。(二)政务公开工作组组长:杨万邦副组长:张慧龙成员:办公室、各科室、各二级单位负责人政务公开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按照《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对政务公开内容审核把关,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慧龙兼任。(三)财务公开工作组组长:杨来宾副组长:高崑成员:财务科、各科室、各二级单位负责人财务公开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财务科,负责按照《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公开工作方案》,对财务公开内容审核把关,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高崑兼任。二、工作要求(一)强化责任落实。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组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审核、公开“三务”信息;各科室、各二级单位要确定专(兼)职信息员,配合各工作组做好“三务”公开工作,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请于6月24日17:00前将分管领导和信息员相关信息报送报局1608办公室张晓菲,电话:6201442。(二)严格依法依规公开。各工作组要严格按照“三务”公开方案确定的范围、标准、方式、程序、时限等,依法依规公开“三务”信息。同时进一步细化完善资料收集、信息审核、信息发布、档案整理等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公开内容及时、准确、真实。(三)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局机关纪委将定期对“三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及时、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三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开展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内建人[2020]121号)文件精神,呼和浩特市具有相关培训资格的培训机构、开设住建领域相关课程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师学院、技工院校)以及设立培训部门的建筑业企业,符合住建部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相关要求的,可向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信息登记,报自治区住建厅批准后,组织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接收申报材料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二环9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803办公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17:00联系人:李明艳,联系电话:0471-6980624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接收相关材料。特此公告2020年6月23日
各建筑企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的通知,现退还企业购买数字证书(UK)的费用,请企业相关人员填写《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字证书(UK)购买情况汇总表》发到邮箱lbb5966877@sina.com(邮箱第一个字母是L的小写字母),汇总表统一以企业名称命名发到邮箱。同时,企业需按实际购买UK数量开具收据,多次购买可开具一张收据,注明购买数量和金额,并加盖企业财务章。(注意:收款方是购买UK的企业名称,付款方是内蒙古慧瑞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建筑企业也可以带上收据和《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字证书(UK)购买情况汇总表》统一交到呼市住建局3楼308室(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二环9号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471-5966877